县委书记张瀚时涉嫌受贿一审开庭
原大方县县委书记
2019年7月11日,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大方县委原书记张瀚时受贿罪一案,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肖军出庭支持公诉。贵州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有关负责同志观摩了庭审。该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瀚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大方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提拔、调整等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并通过多媒体展示了书证、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张瀚时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瀚时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案件情况
开庭时间:2019年07月11日 10:12
案由:
庭审地点: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审判长:佘异审判员 吴世亮、吴少瑞 书记员:何初琴、李万韬
承办人:吴世亮
当事人:被告人张瀚时
一、法庭调查
,案发前系毕节市大方县县委书记,2018年5月被贵州省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1月7日,被遵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1月16日被执行逮捕。
2003-2018年,先后担任大方县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书记,收受84人款项195.5万元,为相关人员职务提拔、调整谋取利益。
涉嫌受贿一案一审开庭情况
行贿人名单
行贿人姓名 金额 诉求
01.何兴武 2.0万 大方县果瓦--大方县大山乡书记
02.肖道文 1.0万 组织部部务委员-大方县牛场乡书记-慕俄格管理处付处长
03.李义军 1.2万 大方县竹园乡-大方县达溪镇党委书记 曾任大方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04.居民旺 2.4万 大方县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城市管理局局长-发展改革局局长-2013.3县委办主任
05.杨章贤 2.3万 大方县羊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羊场镇党委书记-大方县人大常委副主任
06.陈 静 0.3万 法制办股长-大方县政府办副主任-大方县马场镇镇长
07.罗来星 1.3万 2004 大方县六龙镇镇长
08.章 育 1.7万 小屯乡乡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大方县马场镇镇长--大方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马场镇党委书记
09.文朝春 1.8万 大方县百纳乡副乡长-大方县长石镇镇长
10.赵志邦 2.0万 大方县牛场乡书记-大方县旅游局局长-广电旅游局党组书记
11.沈长卫 1.6万 安乐乡书记-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大方县环保局局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12.吴卫东 1.0万 达溪镇党委书记-司法局局长
13.居明兴 0.8万 调妻子进城
14.薛占毅 1.0万 乡书记-县房产局局长
15.牛贵龙 2.0万 某乡乡长-书记-招商局局长
16.俞 进 3.6万 响水党委书记--大方县组织部副部长-
17.康朝刚 2.25万 猫场镇书记-林业局书记
18.陈啟荣 1.9万 绿塘乡书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19.张基贵 2.3万 双山镇镇、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20.刘扬君 3.3万 鸡场乡副乡长--文阁乡乡长--大方县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21.卢 娟 2.05万 大方县林业局副局长--林业局局长
22.颜家军 2.0万 大方县东关乡乡长-大方县东关乡书记 2019年1月为县维稳办主任
23.杨思云 0.6万 大方县响水乡乡长-大方县文阁乡书记--大方县政协民宗委主任
24.杨永松 0.7万 供销社纪检组组长--大方县委督查室主任--大方县文广局局长
25.杨永华 2.0万 核桃乡乡长--核桃乡书记
26.李 智 2.1万 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气象局局长--大方镇单位书记
27.穆 峰 2.0万 东关乡党委书记-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2019年5月仍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8.王文星 2.2万 大方县瓢井镇党委副书记--大方县达溪镇人大主席
29.陈 璟 3.0万 星宿乡乡长--鼎新乡书记
30.周明仙 3.0万 信用社主任 关心工作需要
31.龙诗荣 1.8万 鸡场乡书记-县委机关党组书记--移民局局长(事后感谢)
32.陈明国 2.2万 双山镇党委委员-大方镇政法委书记 -双山镇镇长
33.朱清平 1.0万 大方镇政法委书记--对江镇镇长
34.詹兴祥 2.8万 果瓦乡书记--大方镇党委书记--大方县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7.3为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35.李福寿 2.3万 八宝乡乡长,其求关照
36.李书军 2.3万 编委办主任 求关照,留在原位置,不被为难
37.杨晓东 1.8万 高店乡书记--大方县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农机局主任
38.张清波 1.1万 大方县文阁乡乡长
39.聂 跃 4.8万 大方县三元乡乡长---大方县猫场镇党委书记
40.李定发 3.0万 大水乡单位副书记--黄泥乡乡长--黄泥乡党委书记
41.尚庆礼 0.8万 双山镇副书记--旅游局副局长
42.杨发琼 4.2万 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县妇联主席--政协民宗委主任
43.曾祥富 3.9万 双山镇镇长--鼎新乡书记--文广局局长--党校副校长
44.章 剡 2.8万 大方县瓢井镇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
45.杨兴乾 3.0万 理化乡副乡长--大方县大山乡乡长
46.杨兴德 1.6万 牛场乡副书记--乡长
47.杨飞鹏 1.5万 绿塘乡副乡长-星宿乡乡长--大山乡书记
48.周云鹏 2.8万 百纳乡副书记--乡长
49.杨 诚 4.6万 兴隆乡乡长-党委书记
50.谢正国 0.7万 三元乡党委书记--组织部组织员
51.罗玉碧 0.5万 安乐乡乡长--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扶贫办副主任
52.程卫红 1.6万 大方县红十字会会长
53.徐如山 1.5万 羊场镇镇长-书记-六龙镇党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
54.杨吉贵 2.1万 理化乡乡长-书记 -扶贫办主任
55.汪 石 1.5万 安乐乡党委副书记--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局长
56.龙泽勇1.6万 大方县响水乡党委书记 2019.4系大方县政法委副书记
57.余 季 2.3万 猫场镇镇长--八堡彝族苗族乡
58.王成军 0.3万 兴隆乡副书记---三元乡书记
59.王子辉 3.0万 煤炭局局长--安监局党组书记
60.赵昌伦 4.0万 雨冲乡乡长--书记--扶贫办书记
61.刘天学 2.3万 场乡乡长-黄泥塘镇镇长--烟办主任
62.张德贵 1.5万 理化乡书记-统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
63.曾家权 0.8万 黄泥乡书记-计生局局长 原毕节市计生局副局长
64.张 孟 0.8万 凤山乡副乡长
65.黄大运 2.7万 双山镇镇长-书记--人社局局长 军分区宿舍
66.付兰瑜 4.4万 果瓦乡书记--畜牧局局长--供销社主任
67.高龙敬 0.6万 大水乡党委委员--乡长
68.胡扬兵 1.1万 大方县规划局局长
69.郭光雯 1.1万 大水乡党委书记
70.黄家发 3.5万 2006年-2012年国土资源局局长,求不被调整
71.段 刚 (王 波) 5.2万 长石镇镇长-书记--教育局局长
72.刘丰俊 2.3万 推荐县人大副主任
73.黄文江 2.5w 宣传部副部长-文体广电局局长,协调贵州广电网络公司大方县分公司办公用地。
74.杨超 4.6w 县委办副主任--鸡场乡副书记--大方镇镇长、书记--大方县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处长
75.胡 珺 23万 雨冲乡乡长-书记-扶贫办主任--县教育局局长
76.杨 伟 5万 慕俄格街道办组织委员--主任
77.安 宇 0.5万 凤山乡乡长--书记
78.龙盛学 2.3万 提拔大方经开区副主任
79.李朝义 1.7万 县委督查室主任--沙厂乡党委书记
80.李朝华 2.2万 马场镇党委书记--县城乡建设局局长
81.张 丽 1.0万 安乐乡党委委员--鸡场乡乡长
82.彭 刚 3.5万 统计局局长--发改局局长---百里杜鹃党工委委员
83.李天智 0.8万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84.林 刚 3.8万 双山镇党委书记--组织部组织委员--水利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 因涉嫌受贿,于2018年12月被检察院另案移送起诉。
庭审前,张翰时家属退缴赃款50万
公诉人指控构成受贿罪
二、法庭调查阶段(简略)
问:是否做了如实陈述?
张:本人主动坦白。
84人,共计195.5万。一票发言权,否决权。
问:是否和有关领导沟通?
答:没有。分阶段、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县长、书记
问:如何帮助相关人员?
答:只是履行投票权。且十八大后基本收手了,只有30余万,仅占六分之一。
问:有没有主动索贿的?
张:没有,且我主动退还。
问:如何到案?
省纪委,留置。
举证质证
三、举证质证阶段(简略)
行贿受贿证据:
1.行贿人证言;
2.行贿人任职文件;
3.被告人供述;
四、张瀚时自我辩护
1.对我案件的处理,应考虑大环境,社会风气,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当时,各行业给领导送红包,普遍存在。我坦白交代了,如果因此从重处罚,对我不公平。
2.十八大后收敛,仅有三十余万,数量较小,仅占总数的六分之一;
3.未收受企业老板的任何钱财,是很不容易的,请求法官从轻处理。入看守所后,认真学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得知司法解释20万不满300万,可判处3-7年。
自我辩护
五、本案焦点
本案,控方和辩方争论焦点在于量刑区间:三年至七年?十年以上?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关于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陈述
六、观后感
被告人最后陈述,谈及家庭亲情党恩,父母妻子女儿,被告人情绪失控,痛哭流涕。整看完庭审,心里五味杂陈。
总之,希望后来者引以为戒,重视自己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无因恶小而为之。
庭审录像观看地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6644096
张瀚时简历
1984.09—1987.08 贵州省织金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7.08—1989.03 贵州省织金县以那区中学教师
1989.03—1991.07 贵州省织金县委办公室办事员
1991.07—1992.09 贵州省织金县委办公室科员
1992.09—1994.07 贵州大学管理科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4.07—1995.03 贵州省织金县委办公室科员
1995.03—1997.03 贵州省织金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1997.03—1997.11 贵州省织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11—1998.11 贵州省织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织金县保密局局长
1998.11—1999.12 贵州省织金县三甲白族苗族乡党委书记
1999.12—2001.10 贵州省毕节地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2001.10—2002.12 贵州省毕节地委办公室秘书一科科长
2002.12—2005.11 贵州省大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其间:2001.09—2004.06在贵州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5.11—2006.03 贵州省大方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6.03—2006.08 贵州省大方县委副书记
2006.08—2011.03 贵州省大方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011.03—2013.04 贵州省大方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3.04—2013.05 贵州省大方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3.05—2013.09 贵州省大方县委书记
2013.09 —2018.05贵州省大方县委书记、大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