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说->四书五经-礼记
质相同,因此历代英明的君王都以礼乐相沿袭。他们制礼作乐都依据时代的变化,为礼乐命名都要与建功立业相吻合。
因此,钟、鼓、管、磬、羽、蘥、干、戚这些乐器和舞具,都是乐的用具:屈、伸、俯、仰等舞姿,排列聚散和舒缓疾速的动作,都是乐的表现情状。簠、簋、俎、豆等器具和各种规格规定,都是礼的工具;升降、上下、回旋、袒衣掩衣,都是礼的表现形式。
所以,凡是懂得礼乐性质的人就能制礼制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的人则能传承礼乐。制礼制乐的人叫做“圣”,传承礼乐的人叫做“明”和“圣”,就是传承和创制的意思。
【读解】
要作统治者,起码的条件是要懂得礼和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而且要懂得礼和乐的基本原理。这个要求同今天要求作干部的人要有大专以上的文凭——即具备相当的知识和文凭水平——相类似。换句话说,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担当相应的职务。
懂得形式是比较容易的事,道听途说、现场观察或耳濡目染都容易懂得,只要不是太笨,似乎的需要特殊的训练。要懂得原理就不那么容易了,即不光要知道怎样做,还要知道为什么遮掩做。
大概历来能够做到在原理(根本)上懂得人并不多(这要求有相当的修养和悟性)所以才会成称为“圣”,也就是最高层次了。做统治者做到这层次,往往比较开明,不会像只懂得皮毛的人那么机械和顽固,能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只要保持基本原则和精神森不变,就可以不拘泥于外在的表现形式。
制度,规则的生命,应当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将会变成僵死的桎梏。儒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情形的头脑,这大概与他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频频碰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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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者,天地之和也(1)
——以礼乐维护秩序与和谐
【原文】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2)。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论伦无患(3),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4)。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5)。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6),越于声音(7),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暴:越出正道。。(3)论伦无患:意思是和谐而不乱。(4)官:功能。(5)制:指职能。(6)金石:钟、磬一类的东西。(7越: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