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说->连城壁
回覆他道:“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卷十二 贞女守贞来异谤朋侪相谑致奇冤
诗云:
治国齐家道本同,看来难做是家翁。
五刑不为妻孥设,一吼能教法令穷。
小忿最能妨爱欲,至明才可学痴聋。
古人尽昧调停术,只有文王在个中。
这首诗是说齐家一事,比治国更难。治国的人,遇了是非曲直之事,可以原情而论,据理而推,情理上说不去的,
就把刑罚加他,那怕他不服服贴贴?至于齐家的人,遇了是非曲直之事,只好用那调和鼎鼐的手段调剂拢来,使他是者
忘其是,非者忘其非,曲者冥其曲,直者冥其直,才能够使一门之内,尽奏雍熙,五伦之中,不生变故。
若还也像治国一般,要把情理去压服他,无论蛮妻拗子,不是“情理”二字压得服的,连这情理两件东西先不肯同
心协力,替他做和事老人,预先要在问官胸中,打起斗殴官司来了。
譬如兄弟两个相争,告在父亲手里,原起情来,自然是以大欺小,该说为兄的不是;若还据起理来,自然是以下犯
上,又该说为弟的不是了。
妻妾两个吵闹,告在丈夫手里,原起情来,自然是正妻吃醋,磨灭偏房,该说做大的不是;若还据起理来,自然是
爱妾恃宠,欺凌正室,又该说做小的不是了。
情要左袒这一边,理要左袒那一边,还是把“情”字做了干证,难为阿兄与阿正的好?还是把“理”字做了干证,
难为阿弟与阿妾的好?还是把情理扭做一团,预先和了干证,着他去与两边解纷的好?可见“情理”
二字,是家庭之内用不着的东西。情理尚且用不着,那刑名法律,一发不消说了。所以古语道得好:“清官难断家
务事。”但凡做官的遇着有家庭之事调处不明来告状的,只好以不治治之,学那当家人的藏拙之法,叫做“不痴不聋,
难做家翁”,只是不准他便了。
他见官府不准,自然回去调停。就如街市上相打的人,看见有人扯劝,他两边再不住手;及至扯劝的人一齐走开,
他知道不好收煞,也就两下收兵,不解而自散了。
说便是这等说,古语之中又有两句道:若无解交人,冤家抱树死。
万一有家庭之事,屡次调处不来,毕竟要经官动府,官府要藏拙,他不肯容你藏拙,定要借重一番,试试官府的才
断,比家主公的才断何如。难道好说我才断不济,不敢领教不成?
如今说桩奇事。明朝弘治年间,广东琼州府定安县,有个廪膳秀才,姓马名镳,字既闲,是个少年名士。